信用卡诈骗罪办案流程一般如下:当事人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公安机关审查后会做出是否进行立案的决定。立案后公安机关会立刻开展侦查。在公安机关侦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相应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交由法院判决审理。如果不予立案,公安机关也会将不予立案的原因告诉当事人。
一、派出所怎样处理诈骗罪
派出所对涉及到诈骗罪的案件,会先审查报案材料,符合立案条件便可以立案,立案后公安机关便进行侦查以确定事实和收集证据,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便会将案件移交检察,检察院受到材料后会审查起诉,经审查若构不成犯罪便不提起公诉。
二、职务侵占办案流程是什么
(一)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二)接受案件后,接警民警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把该系统自动编号的《报案回执》交报案人。
(三)接受刑事案件之后,经侦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但需要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对于延长审查期限的,办案单位应向报案人作好解释工作。
立案
(一)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1、认为有犯罪事实;
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二)公安机关经审查决定不予立案的,如果有控告人,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七日内送达报案的控告人。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向原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要求立案的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
侦查
(一)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作。
(二)公民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公安机关的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上级公安机关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或各级人大反映、投诉。
破案
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
(一)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侦查终结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法律手续完备,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应当制作《起诉意见书》,经县级
三、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处理流程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认为构成犯罪的就会立案侦查,如果有证据了就会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时间是七天以内,如果是结伙作案或流窜作案可以达三十七天),如果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办案的公安机关则在刑事拘留的时间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备逮捕,逮捕后最长侦查期限是七个月,报请全国人大批准的则不受侦查期限限制。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长期限是一个半月(如果有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达三个半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