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条款种类有合同的主要条款,例如标的、质量、数量等条款;免责条款,即免除当事人责任的条款;以及格式条款等条款,即预先拟定的,为了重复使用的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
第三节和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