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可以入股。个体户不是单位,是属于自然人的,而且是属于无限责任的个体经营,所以是不可以做为股东的,目前法律规定的个体工商户还不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主体,登记类法规尚未将其列入股东范畴。
个体工商户属自然人属性,从最高院解释方面讲,个体工商户要以经营者(自然人)名誉参加诉讼;从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规定规范看,没规定个体工商户作为股东提交材料。
个体户做为股东存在,也就是此个体户的经营者而已,不能以此个体工商户的名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上述规定是禁止个体工商户之间经营权的转让,这是强制性行政规范。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得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