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业局属于公务员,其职能是:
1、组织参与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3、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4、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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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6、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8、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
10、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