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需要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两寸免冠合影三张;
5、结婚证被撕毁,但能反映原件的,不得出具备案证明;
6、结婚证内容有误的,必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当事人遗失或者损坏结婚证的,可以向原登记机关所在地区民政局婚姻管理机关申请补发夫妻关系证明,并填写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