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诉讼保全的情形的,可以申请诉讼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离婚诉讼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1、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需要提供担保。2、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另一方的财产保全。无需提供担保。3、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2.申请人提供明确线索;3.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4.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离婚申请财产保全的手续是怎样的,离婚前如何保全财产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五条,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