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在把彩礼支付给对方之后,两个人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构进行结婚登记,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之下给彩礼的那一方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对方是要进行彩礼退还的。2.在支付彩礼之后,男女两个人已经在婚姻登记机构中进行的结婚登记,两个人形成了合法夫妻关系,但是在夫妻关系存在的期间两个人并没有进行夫妻之间的同居生活。3.在收到彩礼之后,男女双方进行了婚姻登记,结成了合法的夫妻,但是由于其他一些事情缘由两个人又决定离婚的,如果在结婚的时候因为支付彩礼而导致支付彩礼这一方产生的生活上面的困难,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以根据生活困难这一点向收彩礼的一方把彩礼要回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