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东西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1、信函式:主要适用于消费者距投诉单位远的情况,缺点是解决问题的时间可能长些。
2、来访投诉:消费者最好把有质量问题的样品带去,这种方式比较直观,能够较好地解决问题。
3、电话投诉:这种方式便于有关部门及时掌握市场伪劣商品出现的情况。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投诉电话:12365
4、网上消费诉求:可通过中国消协在线网站和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协会诉说你消费过程中遇到的麻烦,获取维权帮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第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消费者投诉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应及时投诉,并出具所购商品的有效发票,保修卡等物证,我国颁布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申明只有在有效“三包”期内并具有有效发票等凭证的商品才能享有“三包”权利。
2、应实事求是的反映所购商品时出现问题的经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审理投宿时曾发现有些消费者因气愤或怀有不正当目的,故意隐瞒、夸大或缩小事实,给解决问题低俩困难。
3、应保持所购商品的原样,不能私自拆卸所购商品。“三包”规定申明:因非保修单位拆卸、损坏的商品不实行“三包”,而经私自拆动的商品较难确定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方。
4、不无理取闹,刁难对方,应认真听取行政部门的调节意见,在有关法规,法规的基础是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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