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儿媳妇不可以继承丈夫父母的遗产。因为儿媳妇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之内。我国的民法典只对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也就是丈夫去世后,儿媳妇继续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才能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否则儿媳妇根本不会在公婆遗产的继承人范围之内。
一、岳父母的遗产女儿病逝女婿有份吗
当丧偶的女婿对岳母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可以作为其岳母岳母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取得其岳父岳母的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根据法律规定姐妹有继承权么
根据法律规定姐妹有继承权,遗产继承顺序:
1、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
4、别外,丧偶的儿媳与公婆,丧偶的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因此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此可见,是否尽了赡养义务是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能继承公婆或者岳父母遗产的前提条件。只要符合这一条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响,他们继承的遗产也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的权利。
三、如何确定女婿有赡养义务
女婿无需特定确定、没有赡养义务。若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相应的遗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对对父母具有法定赡养义务。若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