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由对方补写借条,或者双方协商确定一个还款的计划,但是最好有一个书面的材料。2、双方就借贷还款问题的谈话,要进行一个录音,以防以后作为证据使用。3、现金借款的要寻找人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现场的证言,银行的取钱的记录,或者银行转账的记录等,然后和债务人先协商要求和还款。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找不到债务人,或者说债务人完全否认借贷关系的存在的情况下,那就需要提供之前的这个转账记录,或者与债务人聊天记录,或者证人证言,来证明这个借贷关系的存在,然后向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要求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