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低保户子女就学政策:
一、开学即免项目与标准
(一)幼儿保教费。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免除保教费。免费标准按《益阳市公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节和收费标准》(益发改﹝2017﹞201号)文件规定执行。民办园保教费高于公办园的按同类型公办园标准执行,低于公办园的按实际收费标准执行。
(二)义务教育免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作业本费、按政策自愿征订的“一科一辅”费,民办学校按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三)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一是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免除学杂费,即免除按上级收费政策规定正常缴纳的学费、教材费、教辅费、作业本费、校服费、住宿费等。
二是非建档立卡低保户子女、残疾学生及政府特困供养学生免收学费。
(四)中职学校免学杂费。一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按相关政策全部免除学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对应标准免除学费。二是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在读学生免收教材费、作业本费、住宿费。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同年级同专业标准免除相关杂费。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