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彩礼,再登记。我国的传统婚嫁习俗一般都是男方先提亲下聘礼,女方同意之后选定日子结婚。演变到现代是男女双方先订婚,然后男方给予彩礼,两人领证登记,之后再举行婚礼。
1、对于女方而言对于女方而言,先领证再给彩礼会比较有保障,万一领了证,对方赖账或者在彩礼金额上反悔,那就比较麻烦了,而如果尚未领证的话,女方可后退的余地就会比较大,所以从这个角度考虑,建议女方先要彩礼再领证,毕竟要彩礼也不是真的图钱,而是表示对女方的重视。
2、对于男方而言对于男方而言,如果真心求娶,那么先给彩礼再领证也没有什么,有人会担心给了彩礼之后,婚事却没成,这样彩礼岂不是打了水漂,如果是因为这个问题忧虑的话,那么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我国法律规定了以下三种情况,彩礼必须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2、3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所以如果你先给了对方彩礼,而对方最后没有和你结婚,那么你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彩礼的,既然这个后顾之忧已经解决了,那么为什么不给你的女朋友一个安心的保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