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1.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
3.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