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事故车辆十五至六十日内能取出。事故比较简单,事故处理走的是简易程序,自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起五日内(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十日内作出),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一般交管部门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十日,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_x000D_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_x000D_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_x000D_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