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黄埔分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海珠分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展贸东路西北侧;东山分所:广州市荔湾区陈岗路34号;白云分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鹤龙四路97号;芳村分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563号;番禺分所:广州市番禺区福涌村福北路359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