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股东如果将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的情况下)给他人就是等于把公司卖了,部分转让就是把持有的部分股权卖给别人。
两种形式都可以,可以按股数计算,也可以按照百分比计算,但不管哪种计算方式,都会同时附带另一种的换算(比如要转让N股,占公司总股权比例的X%)
不是一个概念,但有联系。经营权一般由实际经营者掌握(比如总经理),控制权归大股东(持股比例最高的股东),大股东可以自己经营公司,也可以聘请他人经营公司,即归根结底,经营权的最终控制者仍属于大股东(但是也有例外),除了这两个外还有其他权,由于分类方式不同,无法一并列举。
有控制权就可能有经营权了,一般持股达51%以上可以拥有控制权、经营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