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特别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地产抵押关系以建筑物抵押的,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按照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乡镇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工厂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三百九十八条 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