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政策入户条件具体积分算法如下:
1、非全日制大专可以加60分;
2、非全日制本科可以加75分;
3、有全日制大专可以加70分;
4、全日制本科无学位90分;
5、全日制本科有学位100分;
6、硕士或硕士学位之一105分;
7、硕士有硕士学位110分;
8、社保1年积3分,上限是45分;
9、大于或等于50岁,不予引进;大于等于45周岁且小于50周岁的,0分;小于45周岁的,每减少1岁增加0.5分,分值是10分。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2、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3、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连续满5年或合法租赁住所年限连续满5年;
4、依照法律法规正常缴纳深圳市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年限累计满5年;
5、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法律依据:
《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试行)》
第四条
户籍迁入计划根据产业政策和人口管理政策制定。
年度计划应当与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及重大建设项目对人才的需求相适应,并重点满足四大支柱产业、重大建设项目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第五条
市发展改革部门(市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户籍迁入计划,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暂住人口入户和市外人才迁户的政策措施,确保我市户籍迁入政策的贯彻落实。
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定招调工实施办法和年度职业目录,按计划办理招调工的工作。
市人事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引进办法及年度专业和岗位目录,按计划办理接收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调入干部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各类人员的入户手续。
第六条
户籍迁入应当遵循以引进高素质人才为核心,以调整人口结构为目标,以在深圳有稳定工作和居所的暂住人口优先为原则,实行年度计划、准入条件和审核入户相结合的管理方式。
本市年入户总量应当控制在迁入年度计划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