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规定有:
1、罪行性质轻,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碍社会管理秩序和婚姻家庭的犯罪上;
2、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犯罪性质不是很严重,社会危害小。人身危险较小。控制并没有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而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他们的人身自由。
因此,适用控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险性很大,控制将难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