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是开通办证“绿色通道”。为满足高考、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等特殊情况群众用证急需,公安机关建立快速办证“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制作,确保群众及时领证。二是推出照相多拍优选。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如果对拍摄的照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3次,从中优选满意的照片。此外,对于曾经办理过居民身份证的群众,两年内再次申请办理证件,可以使用原照片的信息,不需要再重新拍照。
三是提供换证提醒服务。在群众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前3个月,公安机关将通过“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微信等互联网+渠道,以及电信短信平台等方式,提醒群众及时换证,以免影响群众正常使用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