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20-45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2、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3、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
4、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