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车船税按不同的排气量缴纳不等的税额,具体规定如下:
1、1.0升(含)以下 60元至360元;
2、1.0升以上至1.6升(含) 300元至540元;
3、1.6升以上至2.0升(含) 360元至660元;
4、2.0升以上至2.5升(含) 660元至1200元;
5、2.5升以上至3.0升(含) 1200元至2400元;
6、3.0升以上至4.0升(含) 2400元至3600元;
7、4.0升以上 3600元至5400元。
凡发动机排气量小于或者等于1升的载客汽车,都应按照微型客车的税额标准征收车船税。发动机排气量以如下凭证相应项目所载数额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第七条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检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