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给“情人”的财产妻子可以要回吗
1、丈夫给“情人”的财产,通常情况下妻子是可以要回的。但该财产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后取得的工资、收益等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处分。若一方擅自处分的,另一方有权追回。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丈夫把妻子杀了财产怎么分
丈夫把妻子杀了,共同财产中属于妻子的部分为其遗产,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