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创始人占股无明确规定但决策者需要较大占股比例。按出资比例划分,所占数额较大形成相对控股。同时有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入股,最好办法是将非货币资源评估作价,以双方协商的作价额入股。有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入股,最好办法是将非货币资源评估作价,以双方协商的作价额入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_x000D_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_x000D_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_x000D_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_x000D_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