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可以被认领。在非婚生子女为未成年人的情况下,自愿认领该非婚生子女须经生母的同意,认领人需自愿承担抚养被认领人的义务,依法履行教育、保护的职责,还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认领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