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出具收据应注意的问题:使用收据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际收入填开收据;填开收据必须复写,金额合计用大写,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经办人印章;对填写错误的收据,应当完整保存各联,不得擅自销毁;禁止涂改、撕毁、转让、转借、代开或者买卖、拆本使用收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