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给予何种刑事惩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他法律(如民法、行政法)不规定犯罪,也无权规定犯罪。
刑法的目的是惩罚、预防犯罪,保护人民。刑法是强制性程度最严厉的法律,这是因为其采用刑罚手段惩罚犯罪分子。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包括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主刑,以及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
刑法的历史
在各个部门法中,刑法的历史最为悠久。古代各国颁布的成文法以刑事法为主。发展至今,刑法的体系也最为成熟。刑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除刑法典外,还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在我国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我国分别于1979年和1997年颁布了两部刑法。现行刑法是由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199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97《刑法》)。迄今为止,我国共出台了11个刑法修正案对97刑法进行修改完善。
刑法的功能
一般认为,刑法具有三大功能:行为规制功能、法益保护功能和人权保障功能。行为规制功能是指刑法通过将某行为规定为犯罪并科处一定的刑罚,对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促使公民不去实施犯罪行为。例如,刑法规定偷盗了数额较大财物的人应当被判处盗窃罪,盗窃之人的人身自由会被刑罚予以剥夺。对于犯了盗窃罪的人而言其受到了惩罚,而没有犯罪的人为避免这样的结果出现就不会再去实施犯罪,在这里刑法就产生规制、规范他人行为的效果。法益保护功能体现在违反刑法的后果是承担刑事责任、面临刑事制裁,刑法并非将所有生活利益一概作为保护对象,而是选择其中对个人、社会、国家较为重要的、值得动用刑罚加以保护的利益。在查处犯罪的过程中,即便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甚至是服刑的罪犯,其在与国家、司法机关的关系中的人权也仍然受到法律保障,此即人权保障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