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股权转让如何评估
股权转让评估的方法有:
1.收益法,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2.市场法,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在市场上已有可比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价值的思路。
3.成本法,也称资产基础法,是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二、股权转让成功后标志是什么?
股权转让成功后标志是办理了股东变更登记,受让方取得股东资格。一般情况下以当事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有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为标准。
若公司不履行上述义务时,并不能产生否定股权转让的效力。但是由于公司未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股权转让完成的效力仅具有对内对抗的效力,不能对抗公司外部的当事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双方业已履行完毕,虽未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不影响受让方取得股东资格。
三、股权转让款需要交什么税
股权转让款需要交的税视转让主体有所不同:
1.个人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有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有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增值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