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单纯从法律的角度,这句话没有任何依据。但从实践看来,事实确实如此。先提出离婚的一方,必然对离婚有着急迫的心情。为了达到快速离婚的目的,就需要做出一定的让步。 我方对诉讼结果有一定的预测。通过对法律的分析,我们可以判断,如果对方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话,法院是不会支持对方的诉讼请求的,由于不存在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法院第一次大概率也不会判决离婚,我们完全有信心拖上一年半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