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是什么
1、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实际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怎样构成实际违约
1、不履行。包括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故意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债务已经到期,合同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包括债务人给付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
3、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包括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