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有: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发具体信息;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5、付款付息凭证;6、其他证据。
一、借钱到期拒绝还款要收集哪些证据材料
借款人到期不还钱的,债权人要通过合法的方式来追债。比较常用的方法就是搜集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起诉要回欠款。
债权人要搜集的证据包括: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如列夫妻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
2、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1)借款合同、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债权凭证;
(2)没有借条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如银行汇款单、转账记录等。
3、证明诉讼请求金额的证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要求支付的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计算起算及截止日期等。
4、证明有担保人的证据
(1)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2)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
(3)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4)担保人的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5、证明有抵押物的证据
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二、借款合同纠纷应该有哪些证据
因债权债务纠纷起诉至法院时,应提供与债务案件有关的证据为:
(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
(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
(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五)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