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疫情期间行政拘留可以暂缓执行的,待疫情结束后,拘留所开始收人,行政处罚相对人需要执行拘留10日的处罚,但是你这个实际上并没有执行拘留,而是直接留了案底,不再执行刑罚了,你可以看一下是不是有以下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如果都没有,那么你可以找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或者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