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用户注册
1、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www.etax-gd.gov.cn(建议直接进入国税网站http://gs.etax-gd.gov.cn),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用户注册。根据提示填写信息,提交保存,提示“注册成功”。2、注册成功后,返回到首页,点击“登陆”,填写用户名、密码、验证码,登陆电子税务局。
二、实名认证
1、登陆后,系统弹出以下窗口提示“暂未实名,请先进行实名制申请”,点击“实名制申请”进入。2、点击“确定”,进入实名制操作,填写信息并上传 “手持证件照”和“证件照正面”(有身份信息的一面),点击“提交审核”,提示“实名认证成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3、重新拍照后上传。多次上传不成功,请到前台实名认证。
三、企业绑定
1、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后,点击右侧“账户设置” ,进入后,点击左边“纳税人授权申请”进入授权界面,点击“申请授权”。2、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用户身份”,并勾选办税权限范围,点击“提交”,提交后状态为“申请通过”,即完成企业绑定。3、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身份信息须与国税金三系统中数据一致,状态为 “申请通过”,否则状态为“提交申请”,须由法人或财务负责人赋予权限后,才有办税权限。
四、部分财务负责人的实名认证操作
部分会计人员信息前期已导入电子税务局,注册后如果按照“二、实名认证”操作无法成功,可参照下图操作,直接进入左侧“账户信息”,点击“实名制绑定”,输入信息,即可完成绑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