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警执法需要两个以上的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正常办案一般是2个人执法(其中一人可以是协警),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单独执法,比如简单的治安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只有一人。又或者紧急情况下也可以1人处理。
而交通警察其实大多数情况下也是一个人执法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第4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简易程序做出处罚决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