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上海居住证基础指标及分值如下: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法律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三条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四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各区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
公安、教育、卫生计生、科技、工商、税务、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