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快餐店吃早饭食物中毒的可以向卫生部门投诉.最重要的是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人住院确实是饭店的食品有问题,出现了食物中毒. 如果就餐时食物中毒是一个可以被确认的事实,则可以向快餐店要求赔偿。饭店的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使得就餐人员受到人身损害,因此,饭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所以,饭店如果认为不应当承担营养费和误工费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在和饭店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可以通过法院的诉讼程序依法维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