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临牌过期交警一般会不会查
1、临时牌过期开车被交警抓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扣12分。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二、临时车牌过期处罚标准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员将受到200元罚款,一次性记12分的行政处罚,驾驶员需要参加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考试驾驶证才能恢复正常使用,再参加学习前是不允许继续驾驶车辆的。而且如果是A、B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还要被降级。
使用过期临牌的行为如何定性?
临时号牌只有在有效期内才有效,否则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行政区域内的号牌有效期为7-15天,如果因为牌照制作周期的问题导致无法下发正式牌照的话,是可以再次申请办理临时牌照的。机动车临时号牌一般为行政区域内的号牌,并且有指定的使用期限,对于行政区域内号牌是不能跨区域行驶,否则属于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三、临时号牌的有效期是多长?
根据我国《机动车登记规定》,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使用临时号牌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临时号牌必须在办理了交强险后才能够办理,无论是商业险还是交强险都与其正式挂钩,如果在使用临时牌照期间出险了,保险公司同样也会进行理赔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商业保险在此期间没有生效,出现事故只能享受到交强险理赔范围内的金额,超额的部分是无法得到赔偿的。所以需要确认商业保险是否已经生效,这样即使出现意外,车辆也能和使用正式牌照时一样有保障。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