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税办法如下:1、有岗位或正在任职的,向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审核完毕后办理纳税业务;2、有两个或更多职位、受雇单位的,纳税人要选择并定期向税务管理局报告其中一个单位应缴税;3、无岗位、无就业单位的纳税人,年收入项目包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或者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所得等等,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需帮忙申报;4、无职务、无用人单位的纳税人,生产经营所得不计入年所得项目的,向住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5、有住所,但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在主管地之一由税务机关申报;6、无户籍的,向中国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