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拘留可以去探望吗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可以看到,对于治安拘留的情况不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件是允许探望的,毕竟拘留的情况代表着所犯罪行,往往也并不是需要太严重社会负面影响的行为,而监狱都是允许探监的,那么当然居留是允许探望的,如果情况比较复杂的,也可以咨询律师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