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满足如下条件才能申请:
1、没有经济来源、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或无法定赡养人的老人或抚养人村民;
2、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的农业户口,或者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
3、申请人现居住在农村村组或定居一年以上;
4、共同生活的家庭年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申请农村低保所需的材料有什么
1、书面申请书;
2、家庭成员的户口簿;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合影;
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证明;
5、外出务工人员收入证明;
6、离异家庭涉及有赡、扶、抚养关系的应提供离婚证明;
7、非农户人员的家庭,应提供非农户口人员的收入证明;
8、对劳动能力有争议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9、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10、审批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
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