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发明专利的,在该申请公布到被授予专利权前这一阶段是“临时保护”阶段。在这期间,申请人虽然不能对没有经过其允许实施其发明的人提起诉讼,要求禁止侵权,但还是可以要求其支付适当的使用费。
如果对方拒绝付费,申请人可以在获得专利权之后行使提起诉讼的权利。因此,这一阶段申请人只有有限的独占权。
如果对方不停止侵权的,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被授予之后,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明专利的授予条件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授予条件如下: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
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发明专利需要哪些必备条件?
一、授予发明专利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所以,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是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
发明专利申请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及公告7个阶段。
二、发明专利申请的授权时间是多久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作出授权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自申请至授权约需1-2年左右时间。
1、初审阶段
递交专利局后会有一个受理通知书,上面会有这个专利的专利号,递交后进入初审阶段,自递交之日起六个月左右初审合格后,专利会公开,随后进入实审。初审时间大概是6个月左右。
2、实审阶段
实审会审专利的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若中间有什么问题会来审查意见通知书,来几次不确定,答复的快慢不确定,所以如果能授权最后授权的时间也不确定,如果一切顺利,大概是10-20个月左右能授权,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如下:
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
3、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等等。法律依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发明专利及发明专利申请新颖性有异议怎么办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发明人与专利权人的区别
专利权人是指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登记簿上记载的专利权的所有人。发明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只能是发明创造的完成者。发明人对专利享有署名权,除此之外发明人对专利不享有任何权利,自己不能实施专利也不能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发现他人侵犯专利权的,也无权加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