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我国宪法规定,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按照兵役法的规定,国家每年要进行兵役登记制度。但是,和平时期报名应征入伍是自愿的,不报名应征对个人没有什么影响,也不会因此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带有一定强制性。无论参不参军,适龄男性公民都应按时进行登记或核验,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兵役登记只针对适龄男青年。女青年无论想不想参军都不用进行兵役登记,如果想参军直接报名即可。每年兵役登记时间:1月1日 至 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