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中,小产权房可以按照夫妻协商的方法进行变更。如果是请求法院判决的话,法院一般只会确定使用权,不会确定所有权。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_x000D_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_x000D_
第七十六条_x000D_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_x000D_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_x000D_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