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建立起来、专款专用的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一般按不同的项目分别建立,如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济基金、社会福利基金等。其中,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和投资收益。截至2004年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总规模是1711亿元,从来源看,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148亿元,占67%,国有股减持收入261亿元,占15%,彩票公益金收入129亿元,占8%。作为国家战略储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需要通过投资运营实现其保值增值。投资运营方面,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原则是“安全至上,注重效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持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持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登记不满一年的,自注册登记当月至指标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共计1万元以上;
(二)持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或者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三)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企业,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中上一年度在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在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超过3亿元,并取得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商务部门的核实凭证;
(四)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当年新注册登记企业,在本市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或者新开工3亿元以上商业投资项目,且已完成投资合同签订、项目手续完备,并取得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商务部门的核实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