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首先具备以下条件:
1、买卖双方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所以,虽然未取得另一方配偶的同意,但同时具备以上要件的,那么该房屋买卖合同即有效。反之,将直接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且,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话,房屋将要归于原来的状态。
一、私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私人房屋买卖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具备法律效力。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4)以合法事实掩盖非法目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5)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6)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
(7)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8)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