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宅基地纠纷,可以先进行调解协商,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宅基地纠纷打官司应按照民事诉讼程序。原告提交起诉状,在起诉状中明确表明诉讼请求,真实准确的陈述事实,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有效证据,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通知开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