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菏泽市市场监管局是一家直属于市政府的政府机构,承担与市场监管、资质认定、反垄断等相关职能,主要负责市场主体的监管管理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同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制订、实施市场监管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2. 对市场经营者进行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和公正竞争环境;3.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履行反垄断监管职责,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4. 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认证工作,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5. 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秩序;6. 负责对企业进行资质认定、招投标验资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 不得在商品销售、服务提供中使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影响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违反本条规定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最高可达到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