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通过书面方式自行协商约定,或者依据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确定。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第十三条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农民工讨要工资需要什么材料
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普遍。在此情况下,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讨薪,需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三份,递交仲裁委两份,申请人留存一份;被申请人为共同当事人时,申请书一式四份,递交仲裁委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除应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电话及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外,还应当有明确、具体的申请请求及申请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被申请人身份证明。
4、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出入证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