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招聘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为所招聘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被招聘人员也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居住证;
2、受理机构办理居住证申请后,对材料齐备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回执;对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
法律依据
《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招(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为所招(聘)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并到受理机构为其申请办理居住证或者居住证信息变更,被招(聘)用人员也可以自行申请办理居住证或者居住证信息变更。
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接受教育的人员,由办学机构统一申请办理居住证。
其他人员由本人申请办理居住证,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委托人代办居住证应当提供委托人的委托证明材料。
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人申请办理居住证。
《深圳市居住证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受理机构接到办理居住证申请后,对材料齐备的,应当受理,并出具回执;对材料不齐备的,应当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应当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