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所有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
2、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
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
(二)职能不同
1、法院的职责主要是依据法律作出裁判,另外还有强制执行职责。
2、检察院的职责是对执法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及司法机关(主要是法院和公安)进行监督。检察院除了承担提出公诉外,还承担对贪污、渎职、滥用职权等犯罪的侦查、对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逮捕、对监狱等改造机关的监督等等职责。
法院与检察院的主要联系是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与提出抗诉等。
在刑事公诉案件中,检察院和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一般来说,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检察院是监督和刑事起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一个案子立案以后,由公安机关侦察,收集证据,如果认为要起诉就把所有案卷资料移送至检察院,如果检察院审核后决定起诉,就由检察院起诉,由法院审判,这是对于刑事诉讼来说的。
(三)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检察院自己对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有侦察权,可以自己立案侦察起诉,而对于公安机关的侦察工作和法院的审判工作,检察院是监督的作用。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检察院可以通过当事人申诉或法院审判委员会反映向法院抗诉。总的来说,检察院和法院就是一个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辩护方和法院组成一个等腰三角形关系。
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首先两者的性质是有所差异的,检察院属于法律监督机关,而法院属于审判机关。此外,两者的职责上也是不同的,总的来说,检察院对法院起着监督的作用。
根据《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检察权的具体职责与权利。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是: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査。
三、人民法院的职权有哪些
(1)审判权。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
(2)司法解释权。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审判机关,有权对审判过程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法令等问题做出解释。
(3)指导权。是指我国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的职权。
(4)司法行政权。各级法院机构都设有主管审判工作的相应组织,行使有关审判行政方面的职权,但是由于不享有关键的人事任免权,因此我国法院的司法行政权是有限的。
(5)司法建议权。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不法行为时,有权向相应机关提出建议做出处理。
法律依据:《宪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